送餐员被纳入网络餐饮服务监管

2月15日消息,日前,食药监总局发布了《网络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与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提出保障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进行审查登记等要求,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进一步细化,同时,送餐员也首次被纳入监管。

《意见稿》第十二条规定,送餐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使用安全、无害的配送容器,并保持容器清洁。第三十六条则规定,违反《办法》第十二条规定,送餐人员未履行相关义务,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其所在单位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同时,《意见稿》也提出网络餐饮服务者在送餐员配送食品中的相关义务: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包装好食品,避免送餐人员直接接触食品,确保送餐过程食品不受污染。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餐具。

若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未履行相应的包装义务,或重复使用一次性餐具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业内人士表示,随着外卖平台快速发展,外卖配送员的队伍也在不断壮大,将配送员纳入监管,不仅有利于行业的进一步规范,保证消费者消费权益,同时也是对外卖配送员群体权益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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